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2:39:11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包括在任独立董事汪早荣先生、杨辉先生、史建设先生、张琛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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