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2:34:4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听取并审阅了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同意以此为基础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在容诚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度审计报告,并认为其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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