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1:39:47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034号),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针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审计结果显示,大位科技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姜纯友和刘晓辉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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