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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1:25:4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制定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此办法旨在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进行全面客观的工作绩效评估,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对象,但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人员。考核机构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和财务部等。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首次授予部分在2025年至2028年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特定目标;预留部分在2026年至2028年的营业收入也设定了相应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档,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并设有反馈与申诉机制。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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