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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隆健康: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0:03:39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秀卿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1. 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为交易对手,进行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依据《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详情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 关于2025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七家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永丰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2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信隆资产负债率为66.79%。详情见2025年3月19日发布的《2025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其他深交所要求的文件。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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