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09:13:57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年9月,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客运公司”)为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的第三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以自有资金作为质押担保,签订了《质押合同》,担保金额为600万元,担保起始日为2023年9月22日,到期日为2024年5月21日。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汪早荣、杨辉、史建设、张琛,日期: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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