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1:30:25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原定于2025年3月8日召开,因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正式出具而延期至2025年3月18日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塑新材料大楼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3月5日下午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增资控股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3.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且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刘燕华、李吉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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