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0:46:5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卫军、王鹏程、刘江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本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其自身独立性的情况。他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具有的独立性要求。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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