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3:28:15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178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针对盟科药业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盟科药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报告指出,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
审计结果显示,盟科药业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确认,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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