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2:02:22
本人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17项议案,7次董事会审议31项议案,本人均按时出席并投赞成票。
本人参加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包括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季度报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公司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及战略协调优化。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参与投资者交流等方式,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累计现场工作15个工作日,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变化,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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