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2:01:38
本人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此外,本人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投赞成票。本人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及高管薪酬等议题,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公正。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沟通,确保审计质量和公正性。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解答问题,增强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报告期内,累计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通过现场、视频、通讯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建议。
本人还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综上,本人恪尽职守,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支持。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