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1:01:3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弘电子”)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澳弘电子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789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澳弘电子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审计单位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除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汇总表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专项说明仅供澳弘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表显示,2024年度涉及现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和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格详细列出了各相关方的资金占用和往来的期初余额、年度发生额、利息、偿还额及期末余额等信息。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