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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7 20:21:58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经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具体而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影响其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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