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5 23:38:0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宣布以现金方式购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5,055,465股股份(占雪峰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交易总价为2,205,543,557元,每股价格9.80元。交易定价基于2024年6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6.53元/股)的150%确定。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分两期支付,首期支付30%作为履约保证金,剩余70%在先决条件满足后支付。
交易已获得新疆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事项的不予禁止决定。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雪峰科技成为广东宏大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未发生资金、资产被非经营性占用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将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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