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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 公司章程(2025年2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5 23:33:17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1,149,071元,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公司主营军用运输机、特种飞机、轰炸机、歼击轰炸机及无人型;民用运输机、特种飞机和转包生产;飞机起落架和机轮刹车系统。公司接受国家技改项目投资和国拨资金投资,形成国有资产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单独享有。公司建立完整的军工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接受军代表监督检查。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以建成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为目标,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设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一名。公司设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军工企业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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