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5 23:32:23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和商业信誉的信息。
公司设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并与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沟通。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通报舆情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处理原则包括及时性、协同性、客观性和系统性。一般舆情由副组长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小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加强与媒体、投资者沟通,并通过官方渠道澄清事实。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处分。相关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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