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25 20:22:0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因持有“精工转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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