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1:40:35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三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分别作出回复,内容一致如下: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回函签署日期均为2025年2月6日。此回复针对公司询证事项,确认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间内的相关情况,强调了信息透明度,并确保没有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交易行为影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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