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1:39:08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宝股份)近日收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79%—0.5599%,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展本次回购。《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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