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1:07:25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222.4853万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邮政编码610045。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多个领域。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公司发起设立时,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86%,其余股份由李喻萍等多名股东持有。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并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为保证能够严格执行上述分红条款,将要求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分红条款。
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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