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0:49:2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134.947.55元(未经审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14,340,948.34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77%。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并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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