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0:49:04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6日下午2:00在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人员及登记方法。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7,833,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7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2,715,018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7人,代表股份95,118,117股。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监票人、计票人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汇总统计。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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