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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0:38:3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规定,对参与对象、持有人名单及份额、资金来源等内容进行核查。

截至2025年1月25日,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调整涉及总人数400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3,946,271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总计10,980,9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5%。受让价格为14.93元/股,不低于特定时间段内股票交易均价的50%。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将考核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为2025年,要求营业收入和毛利额增长均不低于20%。持有人放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其他股东权利。公司与持有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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