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20:36:13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日期为2025年2月6日。
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复称,截至回函日,除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此外,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亦表示,除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外,本集团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涵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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