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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2-06 18:18:30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增加后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变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35,4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5日止。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变更日本子公司投资主体的议案:聚胶日本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聚胶新加坡,变更后聚胶日本为聚胶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4. 关于制定<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该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5.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14:30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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