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23 02:19:43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提高投资决策质量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及其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该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ESG发展战略规划、ESG工作体系、ESG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公司ESG政策的实施情况,确保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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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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