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23 02:18:15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1286。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有效存续,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共计不超过231人;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计不超过74.16万股;有效期分别为48个月(第一类)和36个月(第二类);授予价格为每股17.64元;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涉及公司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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