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10 22:37:17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并获通过,员工自愿参与、风险自担,不存在强制摊派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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