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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10 20:58:4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

三、修订后的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修订后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按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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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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