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10 20:29:36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第三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同意回购注销其不可解除限售的61,200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265,200股,合计回购注销326,400股,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确定。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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