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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10 19:25: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显示,该次大会于2025年1月10日14时30分在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福然德大楼东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董事会提前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348,867,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8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1,865,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6%。出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60,641,8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30,500股,占0.0084%;弃权60,100股,占0.016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2,341,862股,占99.7206%;反对30,500股,占0.0940%;弃权60,100股,占0.1854%。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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