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08 19:01:23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612,842元,住所位于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经营范围涵盖纸制造、纸制品制造与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污水处理、环保咨询服务等。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72,612,842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股东包括冯荣华、张云芳等。公司可采用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或回购股份,但需遵循相关程序和条件。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缴纳股金等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并明确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事项。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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