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08 18:35:59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毕得医药”)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毕得医药已完成相关批准与授权程序。
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毕得医药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5年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以24.96元/股的价格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20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禁止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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