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1-01 16:48:5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3名,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对调整“永丰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对“永丰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股票来源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当前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永丰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黄奕鹏 金鹏 姚建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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