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7 16:55:24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和1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赠与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不附任何条件无偿赠与公司其所持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农机”)的51%股权(对应1,912.5万股)。2024年12月27日,鑫源农机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划转手续,并取得了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出具的《非交易过户业务凭证》。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鑫源农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125,000股,占51.00%;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893,750股,占29.05%;龚大兴持股7,481,250股,占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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