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摘要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113号)显示,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4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认定。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鉴证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仅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报之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对采购、销售、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全资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重点业务进行了控制。公司建立了对内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