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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7 01:58:3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9:30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一号楼四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晖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04名,代表股份3,891,914,686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2.971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33,497,000股)。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普通股:同意3,879,497,343股(99.6809%),反对11,871,211股(0.3050%),弃权546,132股(0.0141%)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同意43,235,043股(77.6876%),反对11,871,211股(21.3310%),弃权546,132股(0.9814%)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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