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7 01:51:32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38号天安中心 20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8,568,3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78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人,出席 6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1人,监事会主席曾祥展先生、监事邹善童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36,400,191 99.6604 1,533,628 0.2401 634,550 0.099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6,755,364 94.4296 1,533,628 3.9401 634,550 1.630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朱丽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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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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