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7 01:19:54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1)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公司对内部控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自查,并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方面的管理。 (2)公司董事会已专项讨论并追认了 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担任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项。 (3)深化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其中包括:由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其行为和决策权限实施进一步约束与规范。 (4)为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加强公司上述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已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 (5)加强公司各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6)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 1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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