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6 12:34:55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凌斌先生计划自 2024年 6月 25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自公司上市日起算,截止 2024年 12月 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76.82%减少至 75.22%,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本次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稀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共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人: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比例(%):-1.60%(增持+被动稀释)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合计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否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否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备查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 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王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王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 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增持行为和因股票期权行权被动稀释共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控股股东凌斌先生本次增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凌斌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增持计划一致。凌斌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暨增持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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