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6 12:12:06
2022年5月8日,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1名,共计持有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53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次会议审议了所有提交的议案,并以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3,512万股(含3,512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4.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确定; 5.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并具有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7. 战略配售安排:如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的,战略配售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依法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8.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9.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 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四.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六.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七.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八.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九.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严旭明、张建纲、刘荣俊、钟明、时平、杨健、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 关于制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
十一. 关于制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 关于制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三. 关于制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十四. 关于制定《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的议案
十五. 关于修订《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六. 关于修订《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七.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严旭明、张建纲、刘荣俊、钟明、时平、杨健、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惠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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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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