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6 12:09:55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内容:避免与惠通科技发生同业竞争,包括不从事或参与竞争业务,未来拓展业务时避免竞争,如有竞争则采取措施避免。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内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不与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如违反承诺将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内容: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必要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履行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内容:股东均具备持股资格,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已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工会持股转让的承诺函
内容:工会持股及股权转让未造成资产流失,如因工会持股及股权转让引发纠纷,承诺人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
内容:如公司被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承诺人将全额承担相关费用及损失。
关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承诺函
内容:如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导致公司受损,承诺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诉讼的承诺函
内容:如公司因2023年聚友诉讼案件败诉产生赔偿责任,承诺人将全额补偿。
发行人、保荐人及相关主体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内容:遵守法律法规,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审核工作,不泄露内幕信息,不输送不正当利益。
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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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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