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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风光: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6 01:20:07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4-052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风光”)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期未改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5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92.36万元,其中超募金额为205,94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4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1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950,457,600.00 | 950,457,6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合计 1,200,457,600.00 1,200,457,600.00

(二)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 --- | --- | --- | --- |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0,000,000.00 | 110,673,268.22 | 2024年12月31日 |

三、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梳理,项目总投资预计达到17,755万元(实际以财务审计为准),总投资较原方案降低7,245万元,主要是受半导体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集成电路研发设备价格降低,购置费用较预算降低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总投资降低并不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目前,公司已完全搭建起“一企四中心”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研发平台,实现了异地协同与资源共享,缩短了产品市场准入时间,完成了项目既定目标,并且已完成63款产品的研发设计定型工作,目前正在逐步推向市场,部分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项目延期原因主要是在“研-测-分析”一体化办公平台适应性改造方面,厂房适应性改造面积4,000余平方米,在设计过程中,根据厂房现场实际情况,振华风光对厂房的平面布局和结构设计进行了调整,导致设计变更,增加了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和设计修改工作量,该标段已于2024年11月29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预计2025年6月完成单项验收工作。

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 有利于促进国内高可靠集成电路发展的需要 2. 是充分整合跨地域资源优势,提升振华风光集成电路设计能力的必然选择 3. 是打造垂直整合制造(IDM)企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 4. 进一步满足公司研发配套资源的需求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国家政策支持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2. 行业机会情况 3. 振华风光已有技术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论证结论 综上所述,振华风光继续开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是必要且可行的。

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本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半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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