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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6 01:03:06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号杉杉大厦 2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74,785,4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585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7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253,396,16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101,219,494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152,176,674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公司董事长周婷女士和副董事长郑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克勤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人,出席 6人,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朱志勇先生、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独立董事张云峰先生、独立董事朱京涛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66,000,308 99.2521 7,939,828 0.6758 845,341 0.072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除因非交易日延期导致的情形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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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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