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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6 01:01:43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层 电 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 Fax: 86-10-5769-5788 27/F,North Tower, Beijing Kerry Centre 1 Guanghua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C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0号张江大厦20楼芯原股份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参与表决和召集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107,891,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5630%。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合并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2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45,857,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6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认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2、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2为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至2已经该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即同意该等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议案1至2已获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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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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