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0 20:20:07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4、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10、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144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2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6.0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154.22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且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4.224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