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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20 20:04:46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成立与注册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T&K TOKA、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机构作为发起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
  •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12.85万元。
  •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号大街(南)2号。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经营,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以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助力印刷业绿色高效发展,打造国际领先的油墨和功能材料知名企业,实现社会、股东、员工多方合作共赢。
  •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油墨及专用树脂;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与本公司产品相配套的产品。

  • 股份发行与管理

  • 每股票面为 1元人民币。
  •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012.85万股,均为普通股。
  • 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0,000,000股,持股比例 50.00%。
    • 株式会社 T&K TOKA:112,008,000股,持股比例 46.67%。
    • 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92,000股,持股比例 3.33%。
  •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2/3。
  •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

  •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 章程修改

  • 公司应当在《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修改章程。
  • 修改后的章程须报主管机关批准,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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