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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 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2-19 04:44:26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自 2024年 11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奥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07元/股)的 130%(即 13.09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奥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2024年 12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奥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 3个月内(即 2024年 12月 19日至 2025年 3月 18日),如再次触发“奥飞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016,087.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6,983,912.33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6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12月 2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飞转债”,债券代码“12313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2年 6月 9日至 2027年 12月 2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奥飞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2.02元/股。 2、2022年 5月 23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2日起生效。 3、2022年 8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9月 16日起生效。 4、2023年 4月 2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103,648,103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4月 20日起生效。 5、2023年 5月 15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 6、2024年 5月 13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2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年 11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奥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07元/股)的 130%(即 13.091元/股),已触发了“奥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2024年 12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奥飞转债”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奥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 3个月内(即 2024年 12月 19日至 2025年 3月 18日),如再次触发“奥飞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奥飞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奥飞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奥飞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奥飞转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奥飞转债”的计划。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奥飞数据本次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

六、风险提示 以 2025年 3月 1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奥飞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奥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奥飞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奥飞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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