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1-27 19:00: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三维天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37.8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 - 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922.49万元 - 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17,225.25万元 -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318.33万元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565.52万元 合计:50,031.59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522.3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900.0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622.37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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