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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邦股份: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0-29 02:34:13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事项时,应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内幕信息。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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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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